江西省福建总商会会徽变更说明

更新于:2012-09-17 浏览次数:

 各位代表:
        受第二届理事会的委托,现在我向大会作关于变更江西省福建总商会会徽的说明,请予审议。
        我会现行会徽,是经2002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颁布使用的,至今已10年。这个会徽设计意念深刻、新颖,整体美观、大方,受到广大会员及在赣闽商的赞扬和欢迎。近10年来,全国异地闽籍商会飞速发展,各个闽籍商会都有自己的会徽。为更好地展示闽商形象,2011年1月4日,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、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闽委统[2011]1号文件,要求异地福建商会要“统一标识,展示形象。会徽图案主体部分统一使用第一届世界闽商大会通过的闽商标识,会徽图案的其他部分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立。已经使用其它图案标识的,逐步过渡到使用统一主体标识。”根据这一要求,全国不少异地福建商会已经变更了商会标识,我会也于今年上半年设计了新的会徽,并在设区市福建商会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作了展示和说明。新会徽主体部分是第一届世界闽商大会通过的闽商标识。该图案创造性地将篆体"闽"字演化为一张笑脸,又如冠帽的儒商,有明确的识别性,表现了具有悠久的对外通商历史的福建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笑迎天下闽商前来交友和兴业;将闽字内的"虫"字部分变形为破浪的白帆形象,既表明福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对外通商、对外开放的重点省份,又象征闽商事业一帆风顺;从整体上,图案造型又呈一古钱币形状,且篆刻体字型代表信誉,体现了闽商诚信经营的商业理念,很好地表达出海洋、历史、商贸与开放的主题。图案的上方标明江西省福建总商会名称,下方为江西省福建总商会的英文缩写。整个构图和谐统一,含意深远。
     会徽是商会的重要标识,变更会徽是件大事,请各位代表进行审议。